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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发布日期:2016-03-11    作者:超级账号5律师
口头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案例:
覃某与烟酒超市的老板达成口头协议,约定覃某买超市五箱啤酒,要求老板第二天一早送到覃某家里,酒到付款。第二天,超市老板如约将五箱啤酒送到覃某家,但覃某当即拒收,他称本来要请朋友做客的,哪知道朋友临时有事不来了,平时他自己不喝啤酒,所以不要这些酒了,让超市老板全数运回。超市老板说覃某昨天明明说好要买的,现在货都送到了怎么能说不要就不要了呢?覃某说没有白纸黑字写下来,他想不要就不要了。那么,口头合同是否有效呢?
解答: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等等,口头形式也是合同的一种,除法律规定的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外,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即为有效合同。所以上述案例中的买卖合同虽没有以书面形式订立,但却仍然是成立并生效的,覃某的做法是不对的。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按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百三十条第三款 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百四十二条第二款 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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