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五十二条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的理解与适用
发布日期:2016-04-11 作者:赵剑律师
1、合同无效,并非整个合同全部无效,仅是合同中涉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部分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的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法第52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相关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1年第2期“中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诉。。。代理合同纠纷案”
2011年第1期“梅州市农村信用社诉 储蓄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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