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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犯人监管改造的法律难题

发布日期:2008-07-1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2003年11月,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警方破获艾滋病毒携带者团伙盗窃案。此消息经各种媒体报道,一时为全国关注。杭州警方的此次行动被称为是全国首次大规模对“艾滋小偷”进行的集中刑拘和逮捕。

    2004年2月,检察机关对其中的11名被告人分三批9案向杭州市西湖区法院提起公诉。这11名被告人均携带艾滋病毒,其中一人同时还患有开放性肺结核。3月2日、3月11日和3月18日,西湖区法院经过周密部署,分别公开开庭审理,顺利审结了这九起案件。

    所谓“艾滋小偷”案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媒体如此关注此案?此案在侦破、审理、执行等各个司法环节遇到哪些新问题?“艾滋小偷”到底是些什么人?从哪里来?为什么会走上一条“不归路”?为了搞清这些问题,记者于4月初来到“人间天堂”杭州。 

案件始末

    4月2日,记者在杭州市西湖区法院翻阅了相关案卷,听法官介绍了此案的前后大致经过。

    2003年11月15日,发生在杭州市翠苑农贸市场里的一起普通被窃案,揭开了“艾滋扒窃团伙”的内幕。经杭州市疾病控制中心查证,偷别人手机的广西鹿寨县人莫某体内携带有艾滋病病毒。

    两天后,杭州又破获一个广西鹿寨籍的扒窃团伙。26人中有12人被查明携带艾滋病病毒。

    其实,这并不是杭州警方与这些“艾滋小偷”首次“接火”。据介绍,早在6年前的1997年,西湖区警方就摧毁了一个外省在杭的特大吸毒盗窃团伙,抓获涉案人员50多人,并查出其中有18人是艾滋病感染者。当时参与抓捕的民警都吓了一跳,还统一去做了HIV检测,结果一切正常。因为杭州当时没有关押这些吸毒的“艾滋小偷”的场所,无奈之下,警方包了一火车车厢,将他们戒毒15天后遣送回乡。然而没过多久,这些人又出现在杭州街头。

    几年间,抓了放,放了抓,类似的情况曾多次发生。因为警方抓到这些人后,不敢关在一般的看守所审讯室,怕传染到其他的嫌疑人;送到防疫部门,防疫部门只是按规定登记了事;送到戒毒所,没过几天戒毒后又被放了出来。据一些媒体透露,6年间,杭州警方在这些涉毒人员中累计查出了100多个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他们中85%是青壮年,年龄最小的才12岁。

    这一次,杭州警方下定决心,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个让人头疼的社会问题,避免在社会上造成恐慌,西湖区警方于2003年11月21日,决定将10多名艾滋嫌犯刑事拘留。这在全国是第一次大规模刑事拘留艾滋嫌犯。这些人都是因为吸毒共用针头染上的病。

    为了确保各方安全,杭州市看守所花了几十万元进行了改造,安装了防化玻璃窗,随时观察这些特殊犯人的身体状况,以便给以及时的救治。警方还请来艾滋病专家讲授相关知识,并联系了戒毒所,买来抑制类药物,以应付嫌疑人可能会间歇性发作的毒瘾。刚刚被抓进来的嫌犯情绪极不稳定,看守所的管理人员还要经常跟他们谈心。

    这次被提起公诉的11名“艾滋小偷”都是广西鹿寨县人。为了确保审判环节万无一失,西湖区法院副院长何承贵事前带领法警大队负责人,分别到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和看守所,对嫌疑人吸毒戒毒、艾滋病病毒感染、性格情绪和涉嫌犯罪等情况进行了解,并向医疗机关进行了咨询,还预想了意外事件发生时的应对措施等等。开庭当日,西湖区法院院长郑重圭亲自到庭检查,密切关注审判进展情况。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法庭还注意对被告人给予人文关怀。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始终带着口罩,遮住脸部,以减轻被告人面对公众的心理压力。开庭前和休庭时,还安排法官和法警对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另外还破例为他们准备了两盒香烟。由于媒体对此案十分关注,很多记者前来旁听庭审,法庭反复强调注意事项,要求报道时尊重被告人的人格。这些做法感动了被告人,他们也很配合,整个庭审过程十分顺利,被告人都表示服判。

更大的难题在后面

    对艾滋病犯人如何监管改造?

    4月5日上午,在杭州市监管局,记者采访了狱政处的方处长。据方处长介绍,在各方努力下,这次对艾滋病盗窃团伙的侦破、审判等过程都比较顺利,但更大的难题还在后面。

    方处长说,法律对这类犯人如何监管没有明确规定。杭州市监狱从去年3月份开始就接收艾滋病犯人。这次经西湖区法院审判的11名罪犯,最长的刑期是4年,对他们也实行集中关押,接受治疗。目前有6人在监狱中心医院,5人还在杭州市看守所。下一步根据犯罪人数的具体情况,杭州市准备找一个合适的地方,建立一个专门的监狱,来看管这些犯人。艾滋病的潜伏期有长有短,目前在监狱中心医院的6名犯人还都没有发病。

    方处长介绍说,目前的看押虽有一定的难度,但更大的难题还在后面。

    第一,这批犯人都十分清楚自己的病情,所以有破罐破摔的思想,改造的难度比较大。

    第二,监管的风险大。艾滋病的传染有血液、性、母婴三种途径。但是犯人与犯人之间、犯人与看管人员之间,每天常会有面对面的接触,就怕会有并发症的传染。此外,就怕犯人的情绪不稳,会出现突发性的攻击。

    第三,在监狱服刑改造的成本大。艾滋犯人自己不能劳动,只能养起来,而且生活费、治疗费等相关费用都很高,估算一下,一名犯人一年据说要10万元。

    第四,今后的出路在哪里?刑满释放后不能一发证书就推出去不管了。如果是省内的还好办,可以交给当地公安、卫生部门,但外省的怎么联系?释放了,就不可能再用警车送回去。此外,还有改造过程中如何考核等问题。

    也有司法界人士指出,此次杭州司法部门对“艾滋小偷”的集中关押等属于特事特办,并没有解决对付这类犯人的制度性难题。下一步怎么规范,还要期待相关法律的进一步明确。

艾滋犯人小袁的故事

    小袁是记者给他起的化名,真实姓名隐去。

    小袁是在监狱中心医院服刑的6名艾滋犯人之一,广西鹿寨县中渡镇人。坐在记者面前,他仔细看了记者写的采访提纲,点点头表示同意接受采访。

    “法官同志,有没有香烟给我一支?”这是小袁的第一句话,问陪记者前来的法官。

    为了缓和气氛,记者说:“小袁你看起来很健康。”他轻声说:“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知道,很差的。”说着他掀起了上衣给记者看,他的肚子上有一圈红色的疱疹,他说那就是艾滋病的症状。

    下面是小袁自己讲的故事。

    “我是1977年出生的,读书读到初中二年级。我是因为好奇吸毒的。那时我们那里毒品泛滥,太多年轻人吸毒,简直成了时髦。同龄人里有贩毒的,晚上不敢回家,睡在我家,跟我睡在一起,他天天吸,说吸一次没关系,我就吸了,结果就上瘾了。家里也不知道。我们村现在没有吸的了,因为死了很多人,人们都害怕了。

    “我1998年开始吸,后来女朋友劝我。我1999年底一个人到广东打工,主要是想脱离那个环境。我在服装厂工作了3年,放假的时候回家,本来打算去年底就跟女朋友结婚。看到身边的人死的太多了,以前都跟他们用一个针头。我就和女朋友一起去医院,就查出了。后来我离开了她,因为自己已经知道了,肯定不会去害她的。我是2003年9月来的杭州,才来了没几天就被抓了。因为没有心情做事了。

    “现在在这里每天晚上睡不着觉,心里压力太大了,想的很多,想家里,也想她。我还有20个月才能出去。出去后就想回家,尽一尽孝,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活着出去。毒品太厉害了,千万不能去碰,戒不掉的,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采访结束前,小袁突然请求我帮他给家里和女朋友打个电话,“说我还想着她,让家里不要担心,我一切都好。”但他不愿意家人来看他现在这个样子。

    当天晚上,记者按照小袁给的电话打到广西他的家里。他的堂姐接的电话,说,我是看着小袁长大的,现在他的情况根本不敢告诉他的父母,父母也猜出了一二,“妈妈很瘦”,他还有一个妹妹在读书,也不敢告诉妹妹,她在帮助撑着这个家。

    小袁的女朋友说,他们已经领了结婚证,现在她已有8个月的身孕,要把孩子生下来。“我们是初中的同学,已经好了8年,人是有感情的,我也不想他这样,已经这样了怎么办?我一直在等他,不管他怎么样我都会等他回来。我早已置之度外。”

小卫的故事

    小卫也是记者起的化名,中渡镇人,目前在杭州市看守所。他是被判刑中年龄最小的,还不到21岁,脸上还有很多青春痘。

    “我是1983年11月生的。1997年开始吸毒。小时候从没有人告诉我毒品有那么厉害。我好奇心强,就跟人吸。第一次注射是在1999年,都忘了跟谁在一起注的。我平时不大回家,有时住朋友家,有时住外婆家。家里人没有一个知道我吸毒。后来村上年轻人很多死去。我很害怕,就把自己关在外婆家戒毒。外婆敲门,我就说我不舒服过一会儿就好。

    “我1999年来的杭州,那时我还没办身份证,找不到工作,就跟老乡住一起,他们偷东西养我。后来他们被抓起来了,我就开始偷了。我第一次被抓是17岁,先后被抓了五六次。2000年,在戒毒所查出了艾滋病。我以前听人说过这种病,但不知道共用针头也会得。我不敢相信。整个人都傻掉了。出来后找到老乡后又开始吸。我告诉他们我得病了。他们也不去查,说不知道还反而有点希望。

    “家里人从不知道我在干什么,也不知道我得病,我打电话回家说在打工。弟弟比我小一岁,他不吸,我不是他的榜样。不要告诉我的家人,我也不想跟他们通信。不希望他们为我操心。

    “以前的生活很混乱。天天睡觉,醒来就注射、偷,也没时间想别的,因为一天毒品就要四五百元钱。现在我在这里很好。晚上都可以睡得着了。以前都要靠毒品才睡得着。今后我出去要有人要就打工,没人要就回家,不会再偷了,也不会再跟那帮朋友一起混。”

    一位监管人员告诉记者,刚来时,小卫很虚弱,经过一段治疗,生活也纠正得很规律,早上6点半起床,晚上8点半睡觉。

    “告诉那些比我小的,比我大的,千万不要碰毒品,不要交坏的朋友,他说一两次不会上瘾,千万不要相信他!”这是小卫最后对记者说的。

    采访中,小卫的旁边坐着一位身穿白衣的监管人员,他有着与小卫同样年轻的脸。他是去年从公安大学毕业的大学生,现在他的工作就是监管好这些特殊的犯人。他说,在工作中他也切实受到了教育,毒品太可怕了。

    在这幢看守所大楼的外面墙上,挂着一个印有“红丝带”标志的牌子,上面写着“相互关爱,共享生命”。

采访后记

    就在记者对杭州的这起案件采访调查的时候,北京传来消息,4月2日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上,卫生部副部长高强在作关于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的说明时表示,草案将原来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的艾滋病改为按照一般乙类传染病管理,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列入乙类传染病并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3月1日,《浙江省艾滋病性病防治办法》正式施行,这意味着浙江省的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将被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办法》中首次为羁押感染了艾滋病的嫌疑人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还涉及了与老百姓生活相关的例如公共场所、医院等地方防治艾滋病的新规定。此外,《办法》规定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相关的诊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记者在采访中感到,歧视、躲避和排斥“艾滋小偷”不是办法,这使一些艾滋病患者萌生报复社会的心理。近期有媒体报道在重庆发生的艾滋嫌犯咬伤见义勇为的店主等等,都在提醒我们要正视艾滋病人这一特殊群体。虽然目前治疗艾滋病还没有特效药,但是预防完全可以做到。我们的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各个方面也应进一步加大宣传的力度,让年轻人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不过,不管是什么病,法律始终是铁面无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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