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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医疗责任保险

发布日期:2016-05-18    作者:孙超律师
事实上,各地大医院的名医,特别是好的手术医生,在所属单位之外行医,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2010年,“超女王贝整容致死”事件暴露了这种院外“接活”的隐患。经查,王贝的主刀医生汪良明在广州注册行医资格,却在武汉行医一年多。然而面对国家鼓励医师多点执业的政策,医生似乎并未给予积极的回应,许多试点地区反映,医师多点执业“叫好不叫座”。
在市政协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题调研中,上城区政协把目光瞄准了这项被视为能有效缓解看病难的政策,提出要加快完善相关制度,真正让医生多点执业“叫好又叫座”。
一项旨在缓解看病难的好政策为何推行难?上城区政协常委、南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助理张虹认为,我国医生身份是“单位人”,而不是“社会人”,成为自由流动的最大障碍。只有让医生逐渐由“单位人”过渡到“社会人”,才能使多点执业政策落到实处。
张虹介绍,医生在多家医疗机构进行执业是世界上多数国家普遍采取的方法,这是在各国医师执业考试、培训、注册等多项制度逐步完善以后建立起来的,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同时也与医师的执业操守、奖惩密切关联。她建议,只有让医生像律师一样成为自由执业者,多点执业才有可能。
对此,市政协委员、市红十字会医院副院长石仕元,市政协委员、市民营医院协会会长戚顺庆都表示赞同。戚顺庆认为,要出台相应的人才保障政策,解决民营医院的人才问题,这样才能推动多点执业,吸引更多的医生到民营医院为病人提供服务。
“医疗卫生行业作为高技术、高风险行业,一旦发生意外,绝非一个医生个人的能力所及。这也是多点执业难推行的原因。”张虹说,目前医疗赔偿基本上由医生执业所在单位负担,医生个人承担其中的一小部分,责任主体还不够清晰,对医生的约束力还不强。
对此,上城区政协在调研报告中建议,应该推动第三方医疗责任保险,从而较好地分清病人、医疗卫生机构、医生三者的责任界线,形成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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