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诋毁他人商誉的行为

发布日期:2016-05-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1.主观上故意;

  2.针对特定的竞争对手(主体限于竞争对手),可以是一个,或多个。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为宣传其“股神”股票交易分析软件,高价聘请记者发表文章,称“股神”软件是“股民心中的神灵”,贬称过去的同类软件“让多少股民欲哭无泪”,并称乙公司的软件“简直是垃圾”。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8-1-74)

  A.只有乙公司才能起诉甲公司的诋毁商誉行为

  B.甲公司的行为只有出于故意才能构成诋毁商誉行为

  C.只有证明记者拿了甲公司的钱财,才能认定其参与诋毁商誉行为

  D.只有证明甲公司捏造和散布了虚假事实,才能认定其构成不正当竞争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诋毁商誉行为。

  选项A错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本题中,甲公司贬称过去的同类软件“让多少股民欲哭无泪”的行为,侵犯了所有同类竞争对手的权益,并非仅是乙公司的合法权益,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其他同类产品的竞争对手也可以起诉甲公司,而非只有乙公司可以起诉。

  选项B正确。经营者对其他竞争者进行诋毁,其目的是败坏对方的商誉,其主观心态处于故意是显而易见的。

  选项C错误。诋毁商誉行为的主体是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营者,其他经营者如果受其指使从事诋毁商誉行为的,可构成共同侵权人。新闻单位被利用和被唆使的,仅构成一般的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而非不正当竞争行为。

  选项D正确。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从而削弱竞争力,为自己取得竞争优势的行为。因此,只有证明甲公司存在捏造和散步虚假事实的行为,才能认定甲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

  【例题·单选题】红心地板公司在某市电视台投放广告,称“红心牌原装进口实木地板为你分忧”,并称“强化木地板甲醛高、不耐用”。此后,本地市场上的强化木地板销量锐减。经查明,该公司生产的实木地板是用进口木材在国内加工而成。关于该广告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1-27)

  A.属于正当竞争行为

  B.仅属于诋毁商誉行为

  C.仅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D.既属于诋毁商誉行为,又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虚假宣传行为和诋毁他人商誉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红心地板公司发布对比性广告,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商品信誉,属于诋毁商誉行为。该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红心地板公司的产品并非原装进口实木地板而宣称原装进口,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例题·多选题】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2010-1-67)

  A.甲企业将所产袋装牛奶标注的生产日期延后了两天

  B.乙企业举办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为5,000元购物券,并规定用购物券购物满1,000元的可再获一次抽奖机会

  C.丙企业规定,销售一台电脑给中间人5%佣金,可不入账

  D.丁企业为清偿债务,按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不正当竞争行为。

  选项A.C属于。选项A涉及虚假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选项C不入账属于商业贿赂,本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

  选项B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是以一次销售活动进行计算的。本题中,第二次抽奖的资格是以第二次销售活动(即:购物满1000元)为前提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选项D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一)销售鲜活商品;(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三)季节性降价;(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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