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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投案”如何认定?

发布日期:2016-06-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自动投案”的认定:

  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1.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

  2.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以上两条意味着,犯罪后只要没有逃离现场,如实交代所犯罪行,即视为自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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