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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与非诉讼程序协调医疗纠纷案件的办案流程

发布日期:2008-10-04    作者:110网律师
1、接受当事人当面或者电话、函件等咨询,律师予以简要解答。根据当事人的需要,律师简要介绍代理参加医疗纠纷调解、诉讼或者行政协调的程序。根据当事人的需要,律师介绍委托律师合同的主要内容。
2、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非诉讼代理合同,约定律师参加医疗纠纷调解的权利义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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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律师与委托人商定初步取证事宜,由委托人单独或者经律师协同到医疗机构复印封存病历等。
4、根据具体情况,由委托人或律师出面请求专业法医或资深医学专家的帮助,出具法医意见或医学建议。
5、根据案情需要,律师与委托人商定委托司法鉴定事宜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事宜。确定是否会商医疗机构共同委托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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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律师负责根据委托人所在地区等具体情况计算应赔损失数额。与委托人商定调解方案。律师应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预测案件可能出现的情况,分析其利弊并告知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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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情需要,律师与委托人商定是否以及如何适当调用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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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赴事发地参加医疗纠纷调解,包括直接与医疗机构及当事医务人员协商、参加行政调解、诉前和诉讼调解、调解机构组织的调解等。直接协商根据案情需要可以采取一次或者一次以上。
9、根据案情需要,律师草拟赔偿协议,供各方当事人签署。
10、协商不成情况下,告知委托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并将代理民事诉讼的相关代理合同内容告知委托人,确定是否参与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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