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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起婚内撤销监护权案宣判 父亲对新生儿施暴被剥夺监护人资格

发布日期:2016-07-28    作者:110网律师
    因将出生刚满两个月的儿子乐乐(化名)暴打至重伤二级,李某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他的妻子程女士将他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今天(7月27日)上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作出判决,撤销李某监护人资格。据了解,此案在北京市尚属首例。
  申请人程某与被申请人李某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子乐乐。2015年6月13日,李某因琐事与程某发生口角并将程某赶出家门。其后,因两个月大的乐乐哭闹不止,李某在吸毒后用手扇打乐乐头面部,致其重伤,经诊断为“创伤性颅内出血、硬膜下积液、颅高压综合征、肺部突变,属重伤二级”。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得知情况后,对乐乐展开了救助。2015年6月15日,李某被民警抓获,其后一直在押。今年7月7日,李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今天(7月27日),程女士并未到庭,李某因服刑在押也未到庭。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
  庭审中,程女士的律师表示,乐乐在出生10天左右就被李某殴打,直至他在吸毒后加重殴打行为。事发后,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9958”救助中心对乐乐开展救助,后续还要继续筹款帮助乐乐康复治疗。律师表示,希望法庭撤销李某的监护权并指定儿慈会为辅助监护人,与程女士共同监护乐乐。
  据了解,如今乐乐已经住进康复医院进行治疗,“一岁四个月的孩子只长了四颗牙齿,头抬不起来,身子也坐不起来。”据专家介绍,乐乐完全康复的可能性较小,需要终身进行康复。
  开庭前,狱中的李某向法院递交了一份自己手书信件,向妻子表达悔意并同意法院撤销监护权,但请求保留对孩子的探视权。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在吸毒后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依法剥夺其监护人资格。法院同时认为,儿慈会不在法律规定的监护人范围内,且法律上没有辅助监护人的概念,但儿慈会可以继续履行救助义务。
  因为申请剥夺监护权案件属于特别程序,此案一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
  该案主审法官钱笑在宣判后说:“剥夺监护权是一种紧急救助,父亲日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监护权。”钱笑同时表示,法律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应该给予特殊保护。希望大家在面对或遭受家庭暴力时,能够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保护家人,不要让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稿件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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