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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故意伤害罪案被害人二审

发布日期:2016-09-01    作者:何登启律师
代 理 词审判长、审判员: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接受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并经徐××故意伤害一案被害人翟××的委托,指派本人依法担任翟××的诉讼代理人,现根据庭前阅卷、以及开庭审理情况,就本案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刑事部分犯罪嫌疑人徐××毫无悔罪态度,不积极赔偿被害人,依法应从重处罚。1、本案的案发时间是2013年12月8日,但是,自案发至今三年多的时间里,犯罪嫌疑人从未向被害人表示道歉后悔,甚至连一个道歉的电话都没有打过,一句道歉的话语也没有说过。对此,开庭时,公诉机关当庭询问犯罪嫌疑人是否道过谦,犯罪嫌疑人自己也承认从来没道过谦,这很明显是根本没有悔罪的态度。2、在开庭时,犯罪嫌疑人一直在做虚假的陈述,对于打伤被害人的事实每次陈述的都不一致,对于自己的职业,一会说是已经毕业,一会说已经工作,对于其父亲,又说早在2014年就进监狱了,但是知道2014年7月底起父亲还帮助其出面处理此事,而且根据他自己提交的证据也显示,是2015年才进的监狱,这些虚假的陈述,也能充分说明犯罪嫌疑人没有悔罪的态度。3、对于被害人的损失,徐××从未积极主动的支付过,每次费用的支付都是通过济南市龙洞派出所民警的调解才徐××才支付一部分,如不通过济南市龙洞派出所民警的调解,徐××根本不会支付任何费用。庭审中,徐××及其代理人自己也承认,自案发至今只支付了部分费用。如果说徐××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早已会得到赔偿,也不会需要上诉人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自案发至今三年多的时间里,通过济南市龙洞派出所的调解,徐××才仅支付了部分费用,这很明显,犯罪嫌疑人并未积极赔偿被害人,不积极赔偿也充分说明其没有悔罪的态度。虽然现在在庭审中,犯罪嫌疑人又主张,支付慢是因为家庭困难,需要借钱,但是如果说真是没有钱支付,那个时候他早就应该说明了,实际情况是,他们根本就不想支付,在派出所的调解压力下才支付部分赔偿,这也说明对方不积极赔偿。3、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很明显,适用缓刑的法定的前提条件之一必须是犯罪分子有悔罪的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而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徐××自始至终根本没有悔罪的表现,明显不能适用缓刑,依法应从重处罚。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1、对于背人费、注射费。首先,对于该两部分费用,该两部分费用是被害人方实际花费,有支付的凭证,合情合理。其次,根据犯罪嫌疑人方提交的支付凭证里,明确记载有“上下楼背人费”“注射费”,根据法律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2、对于护理费,一审法院未支持的部分是上诉人母亲护理部分,上诉人被打后,当时之所以未请护工,是为了给被上诉人方省钱,联系更便宜的,所以,才不得不由其年迈的母亲护理。但该部分费用也客观存在,不能因为,护理人是上诉人的母亲就否认该部分费用的存在。3、对于财产损失,被害人主张的财产损失,是被上诉人故意伤害行为直接造成,犯罪嫌疑人将被害人打倒在地,致使其手机、包以及鞋子损坏当场损坏,因去医院治疗需要,被害人的裤子被损坏,因时间长了发票已丢失,但是这些财产损失客观实际存在。被害人主张的赔偿数额亦合情合理,理应依法赔偿。4、话费损失。被害人主张的话费,均是因犯罪嫌疑人的故意伤害行为,被害人为处理此事,联系犯罪嫌疑人以及公检法实际产生的费用,没有犯罪嫌疑人的致害行为,就不会产生该部分费用。话费的损失均由话费详单为证,合情合理,依法应予赔偿。5、对于营养费,被害人的门诊病历上虽没有医院加强营养的医嘱,但实际情况是,被害人当时也是为了给被上诉人方省钱,没有进行住院治疗,而根据医院的规定,只有住院的病人,病历上医生才能给注明需要休息加强营养的医嘱,未住院的门诊病人,只能开具需要休息的假条。被害人被打骨折,治疗了两年多的时间,至现在也还没有完全康复,不可能不需要加强营养,而且被害人也实际支出了营养费用,上被害人本是好心为了犯罪嫌疑人方省钱,反而致使自己应得的利益受损,也不公平,请法院依法酌情判决。6、对于住院伙食补助费,被害人被打伤骨折,就医时本应住院的,因医院当时无床位,为治疗就在医院附近找了个旅馆暂住,每天去医院打针,后也是为节省费用,就没再住院。被害人主张的该部分费用是合情合理,犯罪嫌疑人,应依法承担的。7、对于后续治疗费,被害人被打伤至今也没有完全康复,该部分费用客观实际存,在2014年11月18日去山东省立医院复查,CT片表明:愈合的不是太好,愈合部位粗糙,表面不平滑,有缺损、有钙化点、有骨质疏松现象,大夫医嘱:‘落下后遗症,容易崴脚,跛行。对症处理,用药,继续治疗。’预计约花费10000元。8、被害人家庭情况特殊,家庭特别困难,一直与其母亲二人相依为命,其母亲已年近七十,自幼残疾,身患两次癌症,被害人被打伤,更是使这个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自被自打伤后,为此事已至今已奔波三年多,被害人身心遭受巨大的伤害,因此,对于被害人主张的精神抚慰金、伤残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请酌情判决。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徐××无悔罪态度,不积极赔偿被害人,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害人主张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损失,依法应予赔偿。代理人: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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