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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妇女装少女 微信骗情骗财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6-09-21    作者:柴海艳律师
陕西法院网讯  为获取不义之财,已经不惑之年的赵丽,利用微信隐瞒真实身份与他人恋爱并骗取钱财,最终获刑受罚。9月8日,延川法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赵丽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2015年,赵丽虚拟未婚女性,以“郭小雪”身份,通过陌陌聊天认识了被害人杨磊,之后两人互加微信以恋人关系相处并互留手机联系方式。杨磊多次给赵丽发微信红包并送其红枣、核桃等礼物,且为赵丽的两个电话卡交费2700元,但每当他提出见面时,均被赵丽拒绝。2016年1月下旬,赵丽向杨磊索要价值5200元的手机一部时,杨磊再次提出见面,赵丽依然找理由拒绝见面。后赵丽为摆脱杨磊,以“郭小雪”表妹的名义给杨磊发微信称“郭小雪”出车祸不知死活,并将电话、微信全部关闭,杨磊自此再也无法联系上赵丽。而到此时,杨磊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案发后,赵丽的家属主动向杨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个人真实身份与被害人交往,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以上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寄语】微信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传媒工具,它不仅给大众带来便捷,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危害,提醒适龄的青年男女交友社交时,一定要擦亮双眼,增强防范意识,以免遭受不必要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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