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不退彩礼不仅违法还犯罪?涉嫌拒执罪被立案

发布日期:2016-09-25    作者:王丽律师
    近日,福建省政和县某村村民魏某,因为拖欠他人彩礼拒不返还,被政和县人民法院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    魏某的女儿与谢某的儿子于2015年7月23日订立婚约,谢某于当日给付彩礼人民币两万元。不久,谢某发现魏某女儿有不良习性。谢某便要求退婚,并要求返还彩礼两万元,但魏某始终避而不见。2016年1月5日,谢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魏某返还彩礼。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收受财物的一方应当予以返还。2016年2月1日,法院判令魏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彩礼。但在法定期限内,魏某并没有及时兑付,谢某便向法院申请执行,同年4月14日,执行通知书下达,但魏某均以无财产可执行为由拒绝履行。执行法官几经辗转了解到魏某于7月31日与买家达成购买协议出售房屋,总价值在九万八千元,但魏某依旧拒绝履行。8月18日,政和县人民法院以魏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政和县公安局。近日,政和县公安局已确定立案。
【法官说法】
该案件涉及两个关键的法律问题:
  第一是关于返还彩礼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该案符合该法律条文的第(一)项,因此法院判令返还彩礼。
  第二是关于拒执犯罪问题。大家常说的拒执犯罪全称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老赖”入刑绝不是一句玩笑,法庭上达成和解,出了法庭就不认账,玩失踪、转移财产,法律不是儿戏,小心“耍小聪明”可能会让你秒变“阶下囚”。
来源:中国法院网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赵明律师
山东济南
惠友波律师
安徽合肥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龙宇涛律师
四川成都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李开宏律师
广东深圳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0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