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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逃债坠楼索债者应否担责

发布日期:2009-02-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第一章

  苏格拉底有点感觉到贪图逸乐的阿里斯提普斯正在想在政府里谋得一席位置,就劝告他说,自制是做一个政治家的必备的资格,第1—7节。但由于阿里斯提普斯说他只想度一种悠闲恬静的享乐生活,苏格拉底就提出一个问题,是治理人的人的生活更快乐呢,还是那些被治理的人的生活更快乐?第8—10节。阿里斯提普斯表示,他既不愿治理人,也不愿被人治理,只想享受自由。苏格拉底告诉他,他所想得到的这种自由是和人类社会性质相矛盾的,第11—13节。阿里斯提普斯仍然坚持己见,并说他的志愿并不是想长久留住在任何一个国家里,而是想访问旅居在许多国家里,于是苏格拉底就向他指明这种生活方式的危险性,第14—16节。但是,阿里斯提普斯却进一步指责那些宁愿度一种辛苦劳碌的政治生活而不愿度一种舒适安逸的生活的人是愚不可及,苏格拉底向他指明,自愿劳动的人和被迫劳动的人之间的区别,并说必死的人所能享受的任何一种好处都不是不经劳动就可以获得的,第17—20节。为了举例证明他的论点,苏格拉底叙述了普拉迪克斯的寓言,赫拉克雷斯的选择,第21—24节。

  从以下的谈话看来,我以为苏格拉底是劝勉那些和他交游的人在饱食、性欲、睡眠、耐冷、耐热和劳动等方面都要实践自制的。当他看到有一个和他交游的人在这些方面没有节制的时候,他就对他说道:“请告诉我,阿里斯提普斯,如果要求你负责教育我们中间的两个青年人,使一个成为有资格统治人的人,另一个则成为决不愿意统治人的人,你将会怎样教育每一个人呢?就让我们从最基本的食物问题谈起,好不好?”

  “的确”,阿里斯提普斯回答道,“我认为食物是个很基本的问题,因为一个人如果不进食物他就活不下去”。

  “那末,他们两人就都会在一定时间有进食的要求了?”

  “是的,这是很自然的事情”,阿里斯提普斯回答说。

  “那末,这两个人中哪一个人我们应该训练他,使他把处理紧急事务看得比进食更要紧呢?”

  “毫无疑问,是那个被训练来统治人的人”,阿里斯提普斯回答说,“否则的话,国家大事就会因他的玩忽而受到影响”。“当两个人都口渴的时候”,苏格拉底继续说道,“我们岂不是也要训练这同一个人要有耐渴的能力吗?”

  “当然”,阿里斯提普斯回答道。

  “这两个人中哪一个我们应当使他有限制睡眠的能力,使得他能够晚睡早起,而且如果需要的话,就不睡眠呢?”

  “毫无疑问”,阿里斯提普斯回答道,“也是同一个人”。“这两个人中,我们应该要求哪一个人有控制性欲的能力,使他不致因性欲的影响而妨碍执行必要的任务呢?”

  “也是同一个人”,阿里斯提普斯回答。

  “这两个人当中,我们应该训练哪一个人,使他不致躲避劳动,而是很愉快地从事劳动呢?”

  “这也应该是那个受训练准备统治人的人”,阿里斯提普斯回答。

  “这两个人当中,哪一个需要有制胜敌人的知识呢?”

  “毫无疑问,当然也是那个受训练治理人的人非常需要这种知识,因为如果没有这样的知识,其他一切资格都将毫无用处”,阿里斯提普斯回答。

  “那末,在你看来,一个受了这样训练的人,不会像其他动物那样容易出其不意地被敌人所制胜了?我们知道有些这样的动物,由于贪婪而被捕;另一些,尽管很机灵,也由于贪图吞饵而受诱;还有一些,由于滥饮而陷入罗网。”

  “这也是无可争辩的”,阿里斯提普斯回答。

  “岂不是还有一些,就如鹌鹑和鹧鸪,由于它们的性欲,当它们听到雌鸟叫唤的声音时,因为贪图享乐就放松警惕,终至于落入陷阱之中吗?”

  阿里斯提普斯对这也表示了同意。

  “那末,你想,一个人像那些最无知的禽兽那样,也陷于同样的情况,岂不是很可耻吗?就如一个奸夫虽然明知一个犯奸淫的人有受法律所要施加的刑罚和中人埋伏、被捉、受痛打的危险,却仍然进入妇女的闺房中去;尽管有如此多的痛苦和耻辱在等待着登徒子之流,但在另一方面也有许多方法可以使他避免肉欲的危险,而他竟甘心自投罗网,你想这岂不是有如恶鬼附身吗?”

  “我想是这样”,阿里斯提普斯回答道。

  “考虑到人生当中极大部分重大的实践、战争、农业和许多的其他事情都是在露天中进行的,你想,竟有这么多的人没有受过忍耐寒冷和炎热的训练,岂不是重大的疏忽吗?”阿里斯提普斯对这也表示了同意。

  “你想我们岂不是应当把那准备统治人的人训练得能够轻而易举地忍受这些不方便吗?”

  “当然应该如此”,阿里斯提普斯回答。

  “如果我们把那些能够忍受这些事的人列为'适于统治'的一类,那我们就岂不是应当把那些不能忍受这些事的人列为甚至连要求统治的资格也没有的一类了吗?”

  阿里斯提普斯对这也表示了同意。

  “既然你知道这两类人各属于哪一类,那末,你是不是考虑过应当把自己放在哪一类里呢?”

  “我的确已经考虑过了”,阿里斯提普斯说:“我从来也不想把自己放在那些想要统治人的人一类;因为在我看来,为自己准备必需品已经是件很大的难事,如果不以此为满足,还想肩负起为全国人民提供一切必需品的重担,那真是太荒唐了。自己所想要得到的许多东西尚且弄不到手,竟还要把自己列于一个国家的领导地位,从而使自己如果不能为全国人民提供必需品就要受到谴责,岂不是愚不可及吗?因为人民认为他们有权处理他们的领袖,就像我认为有权处理我的奴仆一样,我要求我的仆人给我提供丰盛的必需品,但却不许他们染指;人民也认为国家的领导人应该为他们尽量提供各种享受,却不愿领导人自己有任何享受,因此,任何愿意为自己惹许多麻烦而同时又为别人找许多麻烦的人,我就这样训练他们,把他们列于'适于统治'的一类;但我把自己列于那些愿尽量享受安逸和幸福的一类人之中”。

  于是苏格拉底问道:“让我们考虑一下是统治人的人生活得更幸福还是被统治的人生活得更幸福,好吗?”

  “当然可以”,阿里斯提普斯回答道。

  “首先从我们所知道的民族说起。在亚洲的统治者是波斯人;叙利亚人,弗吕吉亚人和吕底亚人,都是被统治者。在欧洲的统治者是斯库泰人,被统治者是马俄太人;在非洲,统治者是迦太基人,被统治者是利比亚人。你想这些人中哪些人生活得更幸福呢?或者就拿以你自己为一分子的希腊人来说,你想是统治集团的人生活更幸福呢,还是被统治的人生活得更幸福呢?”

  “不过,我并不是一个拥护奴隶制的人”,阿里斯提督斯回答道,“但我以为有一条我愿意走在其中的中庸大道,这条道路既不通过统治,也不通过奴役,而是通过自由,这乃是一条通向幸福的光明大道”。

  “不过”,苏格拉底说道,“如果你所说的既不通过统治也不通过奴役的道路,也是不通过人间的道路的话,那末,你所说的也许就值得考虑了。但是,你既然是生活在人间,而你竟认为统治人和被统治都不适当,而且还不甘心尊敬掌权的人,我想你一定会看到,强有力的人是有办法把弱者当着奴隶来对待,叫他们无论在公共生活或私人生活中都自叹命苦的。难道你能够不知道,有些人把别人所栽种和培植起来的庄稼和树木砍伐下来,用各式各样的方法扰害那些不肯向他们屈服的弱者,直到他们为了避免和强者的战争而不得不接受他们的奴役?就是在私人生活中,难道你也没有看到,勇而强者总是奴役那些怯而弱者并享受他们劳动的果实吗?”

  “但是,对我来说”,阿里斯提普斯回答道,“为了不遭受这样的待遇,我并不打算把自己关闭起来做一个国家的公民,而是要到处周游作客”。

  “现在你所说的倒的确是一个绝妙的计策”,苏格拉底说道,“因为自从西尼斯、斯凯伦和帕拉克鲁斯推斯被杀以来,是没有人会加害于旅客的!但是各国的执政者,现在都颁布了保护他们自己不受损害的律法,除了那些必须听他们呼唤的人以外,他们还结交了一些朋友,环绕他们的城市建筑堡垒,配备武器防止敌人袭击,除了这一切以外,他们还在外国寻求同盟者;但是,尽管采取了这些防御措施,他们还是遭到了损害;而你,既没有这许多有利条件,花费许多时间奔走在很多人遇害的公路上;当你进入一个城市的时候,你的力量总是没有那个城市的居民那么强大,很容易成为歹徒们注意而加以袭击的对象,难道你会认为由于自己是个客旅,就可以避免受害了吗?有什么事使你这样自信呢?难道是这些城市已经颁布了保护来往客旅的法令吗?还是你以为没有一个奴隶主会把你当作是一个值得一顾的奴隶?因为谁愿意把一个不爱劳动而只是一味贪图享受最优厚待遇的人留在家中呢?”

  “但是,现在让我们考虑一下,奴隶主是怎样对待这类奴隶的呢!难道他们不是用叫他们挨饿的办法来抑制他们的贪食吗?用使他们无从接近的办法使他们没法下手偷窃吗?为了防止他们逃跑,他们岂不是用锁链把他们锁起来吗?岂不是用鞭挞的方法来赶走他们的懒惰吗?你自己是怎样做法来除掉你的家奴的这一类的缺点的呢?”

  “我用各种方法惩罚他们”,阿里斯提普斯回答道,“一直到使他们不得不服从我。但是,苏格拉底,你好像认为是幸福的那些受了统治术的训练的人怎么样呢?他们和这些被强迫受苦的人有什么不同,既然他们也得甘愿忍受同样的饥饿、寒冷、不眠和其他许多苦楚?因为同一皮肤,不管是自愿或非自愿,反正是受了鞭挞,或者简单地说,同一身体,不管是自愿或非自愿,反正是受了这些苦楚,在我看来,除了自愿受苦的人的愚不可及外,并没有任何区别。”

  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据《公证暂行条例》第四条第十款的规定,对无疑义的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一种特殊的公证活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公证文书规定的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不经诉讼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什么类型的债权文书经公证机关公证后,能够成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是人民法院执行机构接受执行申请后审查的关键。首先,在程序上,根据《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赋予债权文书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文书经过公证证明;(二)债权文书以给付一定的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表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应受强制执行的意思表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以下简称《联合通知》)第一条规定“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等内容;(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联合通知》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一)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三)各种借据、欠单;(四)还款(物)协议;(五)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六)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不经过诉讼程序,由公证机关公证后,直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必须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基本要件,才具有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可能性。《联合通知》第四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债权人可以向原公证机关申请执行证书。”其含义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除有原公证书外,还得有原公证机关出具的执行证书,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受理后,才可进入司法执行程序。

  其次,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有严格的格式要求。根据司法部《公证书格式(试行)》的规定,“合同、协议公证类”公证书和“强制执行公证类”公证书分别适用不同的公证书格式。即对不同类型的公证,有不同的格式要求和严格的格式区别。而且,根据司法部发布的《关于保全证据等3类公证书实行要素式格式的通知》,“试行要素式公证书格式的范围暂定为在国内使用的保全证据、现场监督、合同(协议)3类公证书”、其他公证书“仍使用现行公证书格式”的规定可见“强制执行公证类”的公证书,不能适用要素式公证书格式,只能适用《公证书格式(试行)》规定的“强制执行公证类”的公证书格式。该类公证书格式有多式,其中四十五式含四种,均命为《强制执行公证书》;四十六式和四十七式各含一种分别命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四十六式的公证书所适用的债权文书,符合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该式公证书不要求写明所涉债务的币种、金额或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充分考虑到了执行标的因履行的不确定状态实际处于不断的变化中。在法院实际执行时,一般都需要重新计算执行标的。如果公证书证词中写明执行标的的量、质、数等,人民法院执行时,会出现两种数量标准的状况,公证书公证证明时的期限和最后实际履行的期限。因此,该式不写明执行标的的量、质、数,能够更好地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符合法律公平合理的基本原则。公证书的格式,是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能否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必要要件之一。缺欠必要的格式,将会改变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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