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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的家庭暴力为当事人争取到精神损害赔偿金

发布日期:2017-03-02    作者:谢保平律师



【案情简介】
原告(女)和被告(男)经别人介绍认识,婚前相处不多的情况下原告意外怀孕,两人仓促结婚。婚后双方在生活中一直磕磕绊绊。原告生产后,被告母亲来照顾原告。被告母亲不仅不擅长照顾孩子,还经常和原告的观点发生冲突,更重要的是,被告母亲不能容忍被告给予原告任何关心,只要被告对原告表示出一点关心,被告母亲就严重不满,会无事生非,故意刁难原告。而被告对其母亲的话不辨是非,一律言听计从。原告产后很不幸地患上了严重的产后抑郁症。一天夜里原告和被告在自己房间发生争执,被告就叫上他母亲一起殴打原告,导致原告身体多处淤青,头部轻微肿胀。原告报警后,立即就医。事发第二天,原告父亲、被告家人一起到派出所调解,负责调解的民警对被告家人的行为进行了严厉训斥。
随后,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除了离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外,原告还有一个最重要的诉求,就是要求追究被告家庭暴力的责任,希望能给被告一个严厉的惩罚。如此,即使将来女儿问起自己为什么与被告离婚,原告也可以给女儿一个合理的解释。



【对此案的分析】
据原告打听的消息称,被告同意离婚,因此原告和被告在离婚问题上应该没有什么分歧;原告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会得到法院的认可。案件的难点在于:原告主张的家庭暴力是否可以得到法院认可。根据原告叙述的情况,被告及其家人确实曾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但是没有造成原告骨折、内脏破裂等严重后果,是相对较轻的家庭暴力,法院在审理的时候是否可以认定被告为过错方,是否可以判决被告向原告进行精神损害赔偿,最终的结果是否能够达到原告的预期,是本案的风险所在。律师将此风险如实告知原告,同时表示将尽力而为。原告接受了谢律师的分析方案。
【律师工作】
1、收集被告对原告进行家庭暴力的证据:到公安机关调取原告的报警记录、让原告提供被殴打后就医的病历和自己治疗抑郁的病历、让原告收集当天被殴打的照片。
2、准备诉讼材料向法院起诉;
3、庭审过程中把主要精力集中在被告存在家庭暴力上,努力说服法官;
4、开庭后,律师书写代理词,又让原告以自己的名义给法官写了一封信。
四、审理结果
1、判决原告和被告离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认定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原告实施了一定的家庭暴力,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
至此,原告的所有诉求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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