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不准离婚可以起诉吗?
发布日期:2017-03-14 作者:110网律师
(一) 离婚判决对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未作处理
如果离婚判决对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未作处理,事后难以对处理方法达成一致,则夫妻双方都可以一次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财产进行分割。
(二) 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吞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三) 生效的离婚判决还未涉及探望权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的,当事人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四) 子女抚养费发生变化
此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部分。
本文整理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软件开发人员在职期间开发出的软件著作权归谁
- 律师办理离婚纠纷案件流程
- 缓刑需要怎么配合司法机关
- 离婚对方不同意玩失踪怎么办
- 债务转移要注意
- 企业欠债还不上了有什么后果?
- 如何讨回债务
- 双方存在情人关系等特殊身份关系时不得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分配举证
- 第一次不准离婚后多久再起诉
- 企业拆迁要注意什么
- 德*新材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首日风险提示公告,索赔征集中
- ST亿*最新索赔消息,收立案告知书,谢保平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一人有限公司的举证责任倒
- 日海智能最新索赔消息,发布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公告,索赔征集中
- ST富通最新索赔范围,发布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索赔征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