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违约业主可以起诉
发布日期:2017-04-17 作者:石志忠律师
黄某,是大厂街道某小区的业主,物业公司不作为,几次向业委会主任反映,但业委会也不采取措施,咨询自己是否可以起诉物业公司?
律师解答:公民的诉权是基本权利之一。只要符合民事诉讼起诉的条件,就可以起诉,任何人无权剥夺,但有起诉不表示就一定会胜诉,起诉者有举证义务,即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成立,如果举证不力,可能会面临败诉风险。《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业主与物业公司应当是合同关系,互相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如物业公司依合同提供保洁、保安、绿化、车辆管理等服务; 业主有支付费用的义务。如果不按合同履行,一方就有权起诉对方要求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本案中,业委会是代表业主行使权利的机构,如果业委会对业主反映物业公司工作不力的诉求怠于处理,利益受损业主可以直接起诉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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