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停水、停电吗?
发布日期:2012-12-24 作者:许正文律师
张小姐是某小区的一名业主,因不满该小区的物业服务而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多次上门催收无效后,采取了向张小姐所住房屋停止水电供应的方式,以实现收取物业费的目的。
那么,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停水、停电吗?
许正文律师解析:
结合本案来看,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有权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张小姐不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构成违约。但是物业服务企业以违法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侵犯了张小姐的合法权利。物业服务企业利用从事物业管理的便利条件,停止张小姐家水电的供应,直接导致了张小姐无法正常使用自己的房屋,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且物业服务公司并不是供电、供水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其并无权利停止水电供应。因此,物业房屋企业不能以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用为由停止业主的水电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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