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员工自愿放弃产假,想提前申请回公司上班,如何计算待遇?

发布日期:2017-05-24    作者:刘中良律师
法律建议书
致:深圳市XX有限公司
今日贵公司咨询:员工自愿放弃产假,想提前申请回公司上班,公司可以同意吗?如何计算待遇?需要员工写申请签字表明自愿放弃产假吗?
法律分析:
1、产假是女职工的权利,既然是权利,自然可以放弃,因此,员工自愿放弃产假,想提前申请回公司上班,贵公司可以同意。 
2、既然女职工已经放弃产假,则自然不存在享受产假待遇的前提条件,因此,贵公司可以不支付其产假待遇,但是应当按照该女职工的工作时间支付劳动报酬。 
律师建议:
从人本和管理角度出发,女职工自愿放弃产假回公司上班,作出了一定的牺牲,公司应当给予充分的肯定,因此,建议贵公司如此操作:支付产假待遇和上班期间的劳动报酬其中的多者。
此致


文章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邹坤律师
上海黄浦区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0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