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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一方死亡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7-10-13    作者:刘琬琳律师
 离婚诉讼中或一审判决生效前,一方因故死亡的,另一方往往会对婚姻关系是否解除、能否继承遗产存在疑问。那么离婚诉讼中一方死亡怎么办?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离婚诉讼中一方死亡怎么办?
  1、终结诉讼
  根据民诉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因此,在离婚诉讼中,一方死亡的,法院依法结束诉讼程序。
  2、遗产继承
  在诉讼进行中配偶死亡的,另一方并不丧失继承权,仍有权要求继承遗产中应属于其的份额。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于夫妻之间的财产没有明确的约定的,在分配财产时需要将夫妻共同财产先做出分割,再将属于死亡配偶的个人财产部分适用继承的规定分割。
  凡一审判决未生效期间,或一审判决已不生效,进人第二审程序,如一方死亡,因双方婚姻关系还未正式解除,另一方仍有权继承遗产。
  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终结,但系因一方的死亡而非离婚或法院判决而终结的。
  撤诉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原告可自行向法院申请撤诉,需要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书,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准予撤诉,制作裁定书。撤诉可以退回起诉费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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