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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应遵循哪些程序?

发布日期:2017-11-10    作者:郭庆梓律师
导读:工作中有些单位未向劳动明确解释原因便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那么什么情况下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应遵循哪些程序?基本案情 员工违反规章制度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015年11月1日方某入职机电研究院,职务为机电设计工程师,并于当日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2个月。方某工作一个月后,机电研究院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向方某口头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方某认为该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并诉至法院,要求机电研究院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法院裁判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须依法定程序
法庭审理过程中,机电研究院辩称,方某在试用期期间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且开除员工是本单位的管理自由,并不违法,无须支付赔偿金。
经审理查明,方某入职后担任机电设计工程师,在部门经理安排下,主要从事资料检索及辅助工作,没有接受过具体的设计任务。机电研究院针对己方提出的方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理由,并未出示相关规章制度予以证明;机电研究院解除与方某劳动合同,并未向方某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另查明,机电研究院于1983年成立了工会委员会,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工会组织。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机电研究院作为负有管理责任的用人单位一方,应当就与方某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在机电研究院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方某存在其所述解除事由且未履行合法解除程序的情形下,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法院判决,机电研究院解除与方某的劳动合同违法,并向方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4000元。
律师说法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应遵循哪些程序?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事由,并对解除事由负有举证责任,以证明其解除事由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将面临不利的法律后果。
通知工会是法定程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本规定易被用人单位忽略,用人单位有工会组织的,在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后通知劳动者之前,应将理由通知工会。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就本案而言,机电研究院认为方某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并未提供明确的相关规章制度。并且机电研究院解除劳动合同并未向方某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也未通知工会,严重违反了法定程序。因为几点研究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系违法,应向方某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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