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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权利取得

发布日期:2018-02-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无因证券

  A.授受票据的原因关系与票据法律关系分离。

  B.原因关系的瑕疵不影响善意支付了合理对价的第三人的票据权利。(绝对善意取得,盗赃和遗失的票据也适用善意取得)

  (1)原始取得

  A.发行取得

  B.善意取得

  (2)继受取得

  A.票据法上的继受取得:如背书转让。

  B.非票据上的继受取得:如:继承、公司合并等。

  2.无因性例外规则

  (1)善意原则:

  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即应当知道)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2)对价原则(F10-11)

  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捡到的票据没有票据权利,因为没有支付对价)

  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其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善意取得是例外)

  【例题·多选题】熊某因出差借款。财务部门按规定给熊某开具了一张载明金额1万元的现金支票。熊某持支票到银行取款,银行实习生马某向熊某提出了下列问题:你真的是熊某吗?为什么要借1万元?熊某拒绝回答,马某遂拒绝付款。根据票据法原理,关于马某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7-3-71)

  A.侵犯熊某人格尊严

  B.违反票据无因性原理

  C.侵犯持票人权利

  D.违反现金支票见票即付规则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无因性例外规则。现金支票的持有人推定合法善意,付款人的拒付没有法律依据,违反了票据无因性原理,侵犯了持票人权利,违反支票见票即付规则。

  【例题·单选题】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女友乙作生日礼物,乙不知本票系甲拾得,按期持票要求银行付款。假设银行知晓该本票系甲拾得并送给乙,对于乙的付款请求,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2005-3-31)

  A.根据票据无因性原则,银行应当支付

  B.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

  C.虽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但因乙不知情,银行应支付

  D.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且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对价原则及例外。取得票据权利应当支付合理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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