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无证驾驶撞行人致死亡 积极赔偿后获刑一年

发布日期:2018-03-02    作者:110网律师
无证驾驶撞行人致死亡 积极赔偿后获刑一年
 
     中国法院网讯 (黄朝实)  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因超车撞上横穿马路的行人致人死亡,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被告人黄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经查明,2016年10月24日10时,被告人黄某无证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由隆林各族自治县老交警大队转盘方向行驶至某小区路段,在超车时撞上横穿马路的行人李某,造成李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经认定,被告人黄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制动系统不合格。经隆交警大队认定,被告人黄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案发后,被告人黄某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黄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黄某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李保忠律师
辽宁沈阳
胡律助律师
四川成都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