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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期间房屋被强拆,京平律师助获满意补偿

发布日期:2018-05-07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基本案情 
陈先生在温州某区所有的房屋被纳入当地城中村改造范围之中。当地街道办发布XX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未登记房屋初审认定公示,认定其所有的一处房屋为未登记房屋,为违法建筑。之后,街道办作出《温州市XX区未登记房屋认定书》将其另一处合法有证房屋认定为危房。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经过多方比较打听,陈先生找到并委托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薛正懿律师、肖广影律师。通过和两位律师的沟通,建立起彼此之间的信任关系。至此,在京平拆迁律师薛正懿、肖广影的带领下,陈先生开启了虽有未知,但有专业律师保驾护航的维权之路。 

维权经过 

根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民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征收行为合法性的重要依据。 

仔细研究案情后,拥有丰富征收拆迁维权经验的薛正懿律师、肖广影律师深知,如果想在与拆迁方的博弈过程中抢占先机,就需要通过信息公开这个途径,扎实地推进基础性工作,从而帮助委托人赢得手中的筹码。 

实践中,也有通过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就成功搭建协商、谈判平台,实现提升补偿数额目标的案例。因此,信息公开申请虽是基础工作,但却永远不乏新意,不失其实用价值。在本案中,京平律师掌握到本案获胜维权的关键性证据材料,并针对其中的一些违法点提起相关的法律程序。 

随后,京平律师接到陈先生打来的电话,得知,陈先生的房屋在其参加复议听证会之际被违法强制拆除。经过京平律师的指导分析,加之前期律师掌握的拆迁方相关违法点,陈先生对强拆的心理承受能力已经从最开始的盲目惊慌到此时的泰然处之。安抚过后,在调查取证能够确定强拆主体时,京平律师立即将该违法行为诉至法院。 

在诉讼中,京平律师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向法官与被告展现了北京执业律师的专业水准,让其感受到陈先生坚定地维权之心,最终,街道办通过拆除危房、违建促拆迁的目的无法实现,陈先生获得双份胜诉结果。 

写在最后 

作为被拆迁户,陈先生是幸运的,经过多番较量,他在两位拆迁律师的帮助下,争取到了与拆迁方进行平等协商的有利谈判地位。很快,陈先生就与拆迁方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拿到了满意的补偿。 


为了感谢两位律师的辛劳付出,陈先生送来锦旗。正如锦旗所书:不畏强权扬正义,竭诚尽节慰民心。征收拆迁路上,京平律师与您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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