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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虚拟账号能否被继承?专家:可继承具有确定价值部分

发布日期:2018-06-07    作者:郑兰运律师
近日,江苏溧阳市的刘先生从公证处拿到两份公证书,这意味着其父亲生前使用的两个手机号码已可以过户到刘先生名下。不少网友讨论,手机号可以公证继承了,这是否意味着淘宝账号、QQ号、微博账号、微信账号、游戏账号等可被继承?   网络账号只能继承具有确定价值部分   “存在于网络账号内,能够直接提现、转化为银行现金存款的网络虚拟财产既可以继承,也可以转让,或在离婚时予以分割。”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董娟表示,具有现实价值的网络虚拟财产都可以继承和转让,但一些涉及到人身权属性的虚拟财产,按照我国现有法律制度则很难做到有效保护。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董娟解释说:“目前,对于存在于网络账号中,能够与现实世界中的货币进行等价交换的虚拟货币、游戏装备等,已在司法实践中被明确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可以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但对于用户在虚拟世界中投入金钱和时间,进行积累和升级的账号本身、用户积分、用户等级等,很难用现实世界中的货币去衡量它们的价值,董娟表示,“目前我国民法对此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性,因此,此类无法估计具体价值的账号暂不能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财产。”   除此之外,虚拟财产继承所涉及到的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财产问题,更与死者隐私利益保护、他人隐私、网络信用、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和互联网技术伦理等问题息息相关。正是因为虚拟人格和虚拟财产与现实的相对独立性,在继承方面,法律与伦理才会冲突不断。   2004年,一位美国父亲把雅虎告上了法院,要求获取儿子生前使用邮箱的账号密码,得到在邮箱中保存的照片、文字以及其他数据资料以作缅怀。后来,法官判决雅虎公司将相关的数据资料刻录在一张光碟上交给了这位父亲,但账号密码仍不予交付。“雅虎案最重要的启示就是,继承者可以得到与其生活关联部分的继承权,对于其他部分,因涉及到伦理和死者隐私利益,不得继承。”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   生活中,部分网络运营商对账号继承和转让问题也做了严格限制。如《QQ号码规则》就规定了QQ号码的所有权属于腾讯。QQ号码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而支付宝服务协议中除了不可继承、转让、借用、赠与等相关规定外,还规定如连续12个月未使用,支付宝会对该会员号或账户进行注销。   专家建议增加网络账号“继承条款”   现实生活中,要如何保障网络账号被继承者的隐私呢?对此两位专家一致认为,在继承时要对相关账号进行更名处理。“继承时必须要进行更名处理,因为一旦本人去世,其身份信息就无效了。”朱巍提醒说。   董娟则建议,网络服务提供者制定更为完善的《用户协议》条款,增加“继承条款”,由账号持有人自己决定他的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可以被继承,以及选择可以被继承的财产的具体范围。   “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允许账号进行继承和转让,可以把过户更名作为继承和转让的一个必要的程序,则可以避免‘无法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追溯’的情况。”董娟认为。   国外有关网络虚拟财产的处理方式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通过的《保护数字遗产的宪章》指出,对于具备一定审美价值和思想价值的网络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不许任何人或者机构进行删除和破坏。此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还把“数字遗产”与“世界物质文化遗产”“世界非物质遗产”一起并列为人类的三大遗产。   在虚拟财产方面,美国没有使用立法的方式对其进行法律规范,而是通过判例的形式,确认了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其应受法律保护的属性。2010年11月1日,美国俄克拉荷马州通过了一项法律,将上传的数字相片、往来的电子邮件等虚拟财产纳入到了遗嘱执行范围中。   韩国政府研究并制定出了一套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继承问题的法律条款,在条款中明确规定了虚拟财产等同于传统货币的价值。同时也规定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角色和虚拟物品独立于服务商而具有财产价值。5月30日,韩国最高法院在一项刑事判决书中承认将虚拟货币视为一项资产。   在德国,虚拟财产是按照普通继承财产统一管理的,在认证有金钱价值时,在网络用户死后10年内,其虚拟财产的财产权都会受到法律保护。此外,德国还通过《德国传媒法》对网络虚拟财产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整。   英国公民普遍对于网络虚拟财产十分重视。他们通常会选择通过书写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虚拟财产分配给他们自己认为合适的人选,这同样受到了英方政府的支持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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