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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广州专职房产律师

发布日期:2018-06-12    作者:戴允丝律师
一、购房者能否解除购房合同购房者如果遇到以下情形,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款项,经催告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5、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6、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上述情况出现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定金返还买受人。二、解除购房合同后房贷怎么办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时,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购房人。因为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时,购房贷款已经失去了意义,如果不允许解除合同,对购房人是不利的。而贷款银行在没有任何担保的情况下将大量的贷款供给买房户,也将面临很大的风险。购房者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需符合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条件或者法定的条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房屋买卖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操作以及开发商在资金、工程进度等方面的问题,导致退房事件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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