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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树苗货不对板 村民机智录音索赔成功

发布日期:2018-07-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因网购栗树树苗与商家承诺严重不符,几经投诉淘宝平台无果,怀柔区某村村民牛先生将淘宝商家告上法庭要求退货退款并支付三倍赔偿款,同时希望淘宝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案情回顾】

  2017年春天,怀柔区某村村民牛先生为更新自家果园的果树品种,在其子牛某建议下,通过淘宝网购物平台,从王某经营的淘宝店购买了一批栗树嫁接树苗,平均每棵比镇里的苗圃便宜1元,花费共计5000元。下单时,商家承诺树苗为怀柔区庙城镇苗圃培植的嫁接树苗,高度均高于1米。但其收到的树苗却与商家承诺严重不符,除零星几棵是嫁接树苗外,绝大部分树苗没有嫁接,部分树苗干枯死亡,且树苗发货地在南方某地并非怀柔。就此,牛先生几次与商家沟通要求退货退款,均遭拒;又几次投诉到淘宝平台,亦无果。牛先生认为商家弄虚作假,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怀柔法院要求被告退货退款5000元、支付三倍赔偿款15000元,并要求淘宝交易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王某拒绝到庭,但表示愿意退货退款。原告牛先生表示,打官司不是为了赚钱,目的原是退货退款;但是在向淘宝网投诉后,淘宝平台并未及时对商家做出处罚,因此希望通过惩罚性赔偿让商家得到惩戒,防止其继续在网上欺骗消费者。

  经了解,牛先生与商家电话沟通赔偿事项时,使用了电话录音功能。这份录音成了索赔的关键性证据。法院与商家王某取得联系后,以录音证据为切口,向其进行相关法律释明,王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于是主动要求和解。经过对商家和原告牛先生的反复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商家当即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牛先生1万余元赔偿款,原告牛先生也同意了撤诉。

  【法官释法】

  近两年来,怀柔法院审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中,网购合同纠纷占76%,像牛先生一样的农民网购者起诉卖家索赔的案件逐渐增多。由于网络购物平台存在监管不完备、卖方真实身份信息难以确认、网络平台发布的商品信息具有不稳定性、交易平台处理维权不积极等问题,消费者维权存在现实困难。因此,法官提出几点建议:一是消费者在进行网购时,一定要注意保留相关电子和实物凭证、交易发票、购物小票、卖家承诺、网络页面截图等证据,防止因商品信息灭失或被篡改而陷于被动。二是建议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遇到权益受损时即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建议商家诚信为本,学法守法,共同营造良好的电商环境。

  (作者单位: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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