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国际贸易纠纷中的电子邮件证据公证认证如何办理?

发布日期:2018-07-25    作者:李开宏律师
一起国际贸易货款纠纷,我方当事人是深圳一家外贸公司为出口商,货物交给中方指定的承运人后,货物海运至俄罗斯圣彼得堡,俄罗斯进口商凭提单提货。由于俄罗斯进口商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深圳出口商欲凭国际贸易合同、承运人收货收据以及双方往来的电子邮件等证据深圳前海合作区法院法院诉请俄罗斯进口商支付货款,法院需要提供相关证据的公证认证,这其中就包括电子邮件内容,那么司法实践中,电子邮件如何公证,法庭 才可以采纳呢?
 
这是很多国际贸易中常遇到的纠纷,对于电子邮件证据公证,如何办理公证呢?接受本案委托后, 本律师联系了公证处,预约了公证时间, 公证处将需要公证的电子邮件截图打印出具公证书,然后本代理人将公证过的电子邮件证据整理提交法庭, 法庭采纳了该公证过的电子邮件证据。
 
在本律师代理的另一国际货物买卖纠纷案件中, 因为委托人是美国公司, 对于该美国公司的电子邮件证据的公证认证程序是,美国的公证人登陆邮箱,将相关邮件打印,然后出具公证书,然后送美国州政府认证,在送达美国国务院认证,最后到中国领事馆认证。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李保忠律师
辽宁沈阳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胡律助律师
四川成都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