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查看资料

驾车勿要开小差 小心因用手机出事故悔终身

发布日期:2018-07-28    作者:110网律师
驾车勿要开小差 小心因用手机出事故悔终身
     中国法院网讯 (李伟 黄仕俊)  司机驾车要集中精神,勿要开小差,特别是不能边掏手机、边开车,否则酿成事故,害人害己。近日,乐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低头掏手机打电话引发的交通事故,被告人胡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7513630分,被告人胡某无证驾驶农用车行驶至乐安县牛田镇傍安村张某家门口路段时,低头掏手机准备打电话,抬头时已撞到袁某、董某及张某所有的利捷牌二轮电动车。事故发生后,胡某先后拨打“120”急救电话“110”报警电话,在案发现场等候,随后接受民警调查。经认定,被告人胡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告人胡某赔偿了被害人袁某家属损失244100元、董某损失16000元和张某车辆损失费1800元。胡某得到被害方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胡某主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构成自首,且案发后赔偿了被害方的损失,取得了谅解,但被告人胡某系无证驾驶无牌号机动车,应酌情从重处罚。另根据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适用缓刑对胡某所居住的村庄无重大不良影响,可适用缓刑。综合案件的全部量刑情节和危害结果,遂对被告人胡某做出上述判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马恩杰律师
江苏苏州
尹子娟律师
广东深圳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王皓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1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