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致人死亡怎么判
发布日期:2018-10-19 作者:李丹律师
防卫过当致对方死亡即涉嫌故意杀人罪。按照刑法规定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我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对于防卫过当构成犯罪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司法实践中,确定何种情况下减轻、减轻多少,何种情况下免除处罚,一般应当综合考虑防卫的具体目的、过当的程度、罪过形式以及防卫行为所保护权益的性质等个方面的因素。同时服刑期间制止了他人犯罪属于有重大立功表现,对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两年有期徒刑。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现突出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
相信大家都知道防卫过当并不属于《刑法》中规定的罪名。通常情况下,防卫过当涉嫌构成哪个罪名的,则就按照该罪的量刑标准进行处罚,但应当对行为人减轻或免除处罚。如果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的。那么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的量刑情况下,必须要减轻或免除处罚。具体的还要看实际犯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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