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网络平台谎称办理贷款骗钱获刑并罚金
发布日期:2018-11-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被告人杨某在从事网络贷款工作中偶然发现可以通过该方式骗钱,便萌生诈骗的想法。后杨某在手机软件“融360”网络贷款APP、手机短视频软件“抖音”平台发送“贷款加QQ491960XXX”为内容的网络贷款广告词,招揽有急需贷款的人主动加其QQ为好友,后在QQ聊天中,又将其身份虚拟为上海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职员,以能够快速在网上为他人办理贷款为诱饵,分别利用其本人的QQ491960XXX和微信的收款二维码,要求对方扫码支付押金、手续费等各种费用。自2018年5月8日至5月14日期间,杨某先后骗取张某、晋某、边某、卢某等人的财物共计10285元,所得赃款被挥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无视国家法律,诈骗他人财物,金额达1028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杨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应对其从轻处罚且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亦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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