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执法人员"私了"获利 因招摇撞骗获刑半年
发布日期:2018-12-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经审理查明,某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的员工夏某在明知自己无任何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执法权的情况下,携带安监局配发给公司却已停用的停车示意牌,在路上拦截一辆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对货主谎称是烟花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假意对其进行处理,货主忙提出交付1万元私了,并将钱款交给了夏某。后,夏某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夏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被害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但夏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案发后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为维护国家机关威信和正常活动,打击犯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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