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男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刑一年半
发布日期:2019-01-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为获取经济利益,2018年7月,以非法手段侵入公安网、视频专网计算机信息系统,并在侵入的部分公安网、视频专网计算机上安装门罗币(一种虚拟货币)挖矿软件,共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6次,获得42枚门罗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为获取经济利益,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侵入公安网、视频专网计算机信息系统,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鉴于被告人吴某在法庭上能够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为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打击犯罪,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廖某职务侵占单位18万余元,获缓刑
- 紧急提醒:个人销售抗原试剂违法!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 近距离安装可视门铃可构成侵害邻里隐私权——人脸识别装置侵害邻居隐私权案
- 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改判无罪案
- 【第274号】李某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不起诉案
- 济宁某放火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委托王律师代理起诉获赔偿款
- 网络直播平台销售医用类面膜无资质法律风险及处罚
- 尹律师解读新《信访工作条例》八大亮点
- 申某某诉李某某等名誉权纠纷案
- 吴某甲等人申请执行陈某乙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
- 丁某杨等人虚构债务被判拒执罪案
- 酒泉某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 赛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 曾望清诈骗案
- 靳利娟、罗安君等诈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