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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池塘茅草引发森林火灾 七旬老人获刑一年

发布日期:2019-02-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七旬老人点火烧自家池塘茅草,不料火势蔓延发生森林火灾。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这起失火案,被告人金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经查明,被告人金某在萍乡市湘东区老关镇点火烧毁自家池塘边的茅草时,火势顺风蔓延到旁边山岭,导致发生森林火灾。经萍乡市湘东区林业局调查,过火面积258亩,其中有林地面积134.5亩。次日,金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金某过失引起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134.5亩,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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