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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方法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9-02-12    作者:许剑律师
 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一般动产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合同纠纷: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当面调解:比较常用的方法,主要用于工商合同。请双方当事人开会调解,当面协商。  2、现场调解。  3、异地合同。  4、通过信函进行调解:对于矛盾比较单纯,是非责任比较明确,金额不大,申诉方在外省的,就可以通过信函进行调解。  5、分头解决和会合解决穿插进行:有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实施清楚,责任分明,但申诉一方调子很高,被申诉一方则推卸责任,消极应诉时使用。  6、根据需要分别采用开会调解和开庭调解:如遇案情复杂而且纠缠不休的经济纠纷案件,可采用单独开庭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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