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司机临检时逃跑 危险驾驶获刑六个月
发布日期:2019-03-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经审理查明,2018年9月一天,被告人李某驾驶一辆中型的卸货车途经萍乡市湘东区某路口时,被湘东交警大队查获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经对其现场呼气测试酒精浓度为101mg/ml,依照《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的规定,确定其为醉酒驾驶。而在公安机关打算对李某抽取血样进行鉴定后,李某偷偷逃离,湘东交警通过查看监控视频发现其行踪后将其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有坦白情节,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示:酒后千万莫怀侥幸心理开车,每毫升血液中超过80毫克的酒精含量即为醉酒驾驶,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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