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梅县法院公开审理15名被告人涉恶案件
发布日期:2019-04-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黄梅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余某纠集何某、殷某刚、邹某霞等14人,以暴力等手段,在黄梅县城区、苦竹乡先后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余某为首,何某、殷某刚、邹某霞等人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恶势力犯罪团伙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严惩。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15名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各项庭审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通过庭审,15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积极认罪悔罪。由于案情较复杂,涉案人员众多,该案将择期宣判。
被告人亲属、新闻媒体记者及各界人士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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