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能否作为认定毒品
发布日期:2019-04-30 作者:110网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能否作为认定毒品依据的批复》已于2018年12月1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4月30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9年4月29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能否作为认定毒品依据的批复
(2018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关于〈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能否作为认定毒品的依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及其附表《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是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授权制定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可以作为认定毒品的依据。
此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9年4月29日
相关法律问题
- 全球范围被广为滥用,被我国列为一类精神药品进行管制。( ) 1个回答0
- 民事案件庭审笔录及对方的证据目录能否作为另案证据? 12个回答10
- 不能认定为工伤的精神损伤能否要求公司赔偿 2个回答0
- 离婚案件:关于作为被告女方,还有就是经常被男方虐待精神上打击 0个回答0
- 关于销售单能否作为追讨债务的依据问题 4个回答5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07年版)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公安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上海市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 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构成及量刑规定!
- 非刑罚处罚措施
- 亲朋好友被抓走,律师给的忠告您一定用得到!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一起成功的诈骗罪无罪辩护案
- 论互联网犯罪案件管辖异议申请的难点、技巧和意义 ——从为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的
- 经济犯罪全流程辩护思路指引
- 刑事案件判决的罚金,被告没钱缴纳怎么办?会加刑吗?
- 刑事拘留与逮捕有什么区别?
- 认罪认罚从宽原则的基本含义
- 如何正确区分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
- 紧急避险的条件
-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