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怎样的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劳动者的工资?
发布日期:2019-05-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扶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其次,在需要劳动者本人依法赔偿用人单位时,可以扣除。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在怎样的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劳动者的工资?
-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扣除或代扣劳动者工资?
- 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出具工资欠条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 用人单位降低劳动者工资标准的条件和程序
- 劳动者明知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依然应聘入职,辞职时是否可以主张相关赔偿
-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可以扣劳动者工资吗?
-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可以扣劳动者工资吗?
-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