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是怎样界定的?
发布日期:2019-07-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相关法律问题
- 民事调解的案子,怎样界定法官违反自愿原则,包括语言恐吓吗? 7个回答0
- 律师的风险代理和全权委托是如何界定的?具体概念是怎样的? 14个回答0
- 民营企业和私企怎样界定工人岗位和管理岗位 2个回答0
- 怎样界定临时工和正式工 4个回答0
- 怎样界定临时工和正式工?临时工就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5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