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拆迁安置案例 >> 查看资料

补偿未谈拢却要求限期搬走,《拆迁通知》被确认违法

发布日期:2019-09-03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齐先生【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刘大伟律师、邢芳律师【被告】天津市某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某街道”)
案情简介
齐先生的房屋位于天津市某区,因为小城镇公益项目需要,被划入了征收范围内,但齐先生未就补偿问题与拆迁方协商一致。某街道于2018年12月17日作出《拆迁通知》并予以张贴,责令拆迁范围内的建筑所有人于2018年12月20日前主动搬迁腾空房屋,并从即日起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齐先生对该通知不满,找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委托刘大伟律师、邢芳律师代理其维权事宜。
在申请信息公开后,京平律师发现齐先生的房屋所在的集体土地没有土地征收批复,认为某街道作出《拆迁通知》的行为违法。同时,京平律师根据当地政策,结合齐先生持有的建房协议,判断认为齐先生的房屋是合法存在的。基于这两点,京平律师收集整理了案件的证据材料,向天津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胜诉
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京平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
撤销天津市某区政府街道办事处于2018年12月17日作出的《拆迁通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于洋律师
广东广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