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没有相应的书面决定,被确认违法
发布日期:2019-09-23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郑先生、王女士【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张爱慧律师、傅增强律师、辛晋敬律师【被告】河南省信阳市某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某县政府”)
案情简介
郑先生和王女士是河南省信阳市某县村民,在该村合法拥有房屋。2019年4月26日,在未收到任何强拆文件的情况下,某县政府强拆了郑先生和王女士的两间配房、猪圈、牛棚、厕所。在被强拆后,郑先生和王女士找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派出了张爱慧律师、傅增强律师、辛晋敬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帮助郑先生和王女士维权。
京平律师介入后发现,某县政府对于这次强拆没有相应的书面决定、没有保障郑先生和王女士的陈述申辩权,程序严重违法。在此过程中,京平律师还向河南省国土厅申请信息公开,获得了关键证据,证明了涉案土地没有被依法征收,某县政府无权征收。在准备好了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并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整理后,京平律师指导郑先生和王女士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胜诉
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京平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某县人民政府2019年4月26日强拆原告建筑物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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