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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的工作

发布日期:2019-12-23    作者:李丹律师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的工作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破产程序即行开始,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破产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应当进行以下几项工作:
  1.就有关事项发出通知和发布公告;
  2.成立企业监管组;
  3.申报和登记债权;
  4.转告有关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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