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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科技(002341)股票索赔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27    作者:徐涛律师

2020年4月10日,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纶科技,证券代码:002341)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拟对新纶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新纶科技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致使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虚假陈述,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行为。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新纶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罚款。 
        2019年6月26日,新纶科技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维权依据】 
        因新纶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处罚预告。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如最终证监会以虚假陈述为由对新纶科技予以行政处罚,因新纶科技虚假陈述行为而受损的投资者均可以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湖北正苑律师事务所新纶科技证券索赔团队负责人徐涛律师认为: 
        1、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5日期间买入新纶科技股票,并在2019年6月26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进行索赔诉讼登记。 
        2、承担责任的主体 
        对虚假陈述负有责任的新纶科技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最终索赔条件和承担责任的主体以法院认定为准。
诉讼所需要材料: 
        1. 身份证信息(最好公证) 
        2. 证券公司开户确认书 
        3. 证券交割单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8月(注:交割单需要显示身份证号信息,或在盖章处手写身份证号码,只需要打印这一支股票交割单)
【关于我们】 
        湖北正苑律师事务所证券律师团队由毕业于国内知名大学的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成员组成,专业代理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引发的证券纠纷,采用风险代理方式,打赢官司并帮助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才收取律师费,使股民利益得到切实保障。 

        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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