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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六点认识有关遗赠的法律特征

发布日期:2020-06-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立遗嘱人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称遗赠受领人。遗赠是遗赠人死亡后才生效的单方\无偿的民事法律行为。遗赠的标的仅仅是财产权利,遗嘱人不得把债务转移给受赠人。

  1、遗赠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遗赠人通过遗嘱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受遗赠人时,并不需要征得受遗赠人的同意即为有效。遗赠人生前亦有权单方取消已经设立的遗赠,他人不得干预。同样,受遗赠人可以接受遗赠,也可以不接受遗赠。故遗赠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

  2、遗赠是一种死后行为。

  遗赠虽是遗赠人生前作出的意思表示,但只有在遗赠人死亡后才发生效力。在遗赠生效前,遗赠人可以随时依法定程序变更或撤回自己的意思表示。

  3、 遗赠是一种给予受遗赠人财产利益的死后行为。

  遗赠人必须给予受遗赠人财产利益,这种财产利益或是财产权利,或是财产义务的免除。遗赠人不能只将财产义务(例如债务)赠与他人。遗赠必须是无偿的。虽然遗赠人可以对遗赠附加义务,但这种负担不属于遗赠的代价。

  4、受遗赠权不能转让。

  受遗赠权只能由遗赠人指定的受遗赠人享有,其主体具有不可替代性。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与死亡时,受遗赠权即消灭。受遗赠人在接受遗赠前死亡的,遗赠也不能发生。

  5、清偿遗赠人的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

  受遗赠人并不是遗赠人的优先权人,因而当遗赠人遗有债务时,受遗赠人无权要求接受了遗产的继承人无条件地首先执行遗赠,继承人只有在优先清偿了遗赠人的一切债务而遗产还剩余时,才能执行遗赠。我国《继承法》第三十四第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果遗赠人的债务超过了遗产中资产的价值,则不仅不能执行遗赠,而且即便是已经执行了的遗赠,遗赠人的债仅人也有权利要求受遗赠人返还遗赠的财产,受遗赠人也有义务返还其取得的遗赠财产以偿还遗赠。

  6、遗赠不能损害缺乏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之人的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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