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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纠纷的影响、成因及对策

发布日期:2020-07-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摘要: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的不断转型,公司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找劳动合同的“真空期”,钻法律法规的“空档口”,导致劳动争议纠纷层出不穷,出现了“井喷”式状况,劳动关系也呈现出“利益对抗”、“权益失衡”的特征。为保障劳动者的合理合法权益,促使劳动关系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本文试图通过对劳动关系中劳动争议纠纷的分析,深层次探讨争议所产生的原因,进而从理论的高度提出应对之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劳动争议; 原因分析; 对策研究;



  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录用员工时,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如今很多企业,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签订合同时存在太多漏洞,有的不签订合同,而只是口头协议,有的拖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时间,有的虽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所签订的合同条款完全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要求,最后导致社会上存在各种各样劳动争议,纠纷不停。





  随着经济体制机制地不断变革,很多企业重组、破产、兼并,面临巨大考验,为了生存,为了降低企业成本,采取了裁员、变相减工资、减福利等措施,这些都诱发了劳动关系发生根本转变,劳动争议问题越来越多,劳动争议案件呈几何级数递增。据统计,1991年,劳动争议案件仅7000件左右,到了2014年,已超过155万件,十年间已翻几十倍甚至上百倍。而且,劳动争议事件一旦爆发,会对企业造成非常不好的影响,所以很多企业,都会规避免这类事件的发生,但往往纸是包不住火的,比如有些恶性的劳动争议,引发了员工罢工、示威游行等不理性行为,造成企业大面积停工、停产、停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



  可见,劳动争议问题已经不仅仅是劳动纠纷问题,还会带来严重的社会、经济等一系列的问题,如不能很好地、妥善地解决和处理,会造成劳动者、用人单位同时受波及,无论是经济损失还是社会影响,负面效应都较大。



  一、劳动争议造成的影响及产生的原因



  (一)用人单位规避法律法规打“擦边球”



  一般情况下,仲裁部门会偏向于企业,因为它属于行政机构,当地政府为了出政绩,有时候会牺牲劳动者的利益,而关照企业。故而,当出现劳动争议问题时,劳动者的诉求有时会不被处理甚至被拒绝,这时候,用人单位就会为了规避法律法规,常常打“擦边球”。





  按照劳动合同法,企业招工,需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有些企业为了逃避责任,不履行义务,不与员工签订合同,有些还拖延签订时间,甚至有些根本就没有书面协议而只是口头答应。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些企业不按合同规定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剥夺员工应享有的福利待遇。因为特殊岗位,政府会有补助,有些企业就只为这些特殊岗位的员工购买部分社会保险。企业的这些违法行为,致使劳动者没有享受到该有的保险待遇。所以,当员工的福利待遇没有得到有效保障,而工资待遇又入不敷出时,劳动者的负面情绪就会不断积聚,最后可能导致恶性事件爆发。



  (二)劳动强度大超时加班成为“家常便饭”



  据统计,经常加班加点工作,是引发劳动争议的“导火索”。2007年十大劳动争议案件中,加班位列其中。





  2012至2014年,三年的劳动争议诉讼纠纷案件,涉及加班工资的劳动争议占比份额较大,均超过60%,分别为2012年占68.78%,2013年占63.66%,2014年占65.80%。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应控制在8个小时之内,每天加班时间也在一定限额内,一般不允许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总共不得超过36个小时;同时规定企业生产经营者应该保障劳动者每周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日,企业生产经营者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或者其他法定假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息)假。但不少企业经营者为了自己的经济利润最大化,根本不考虑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情况,场所条件差,劳动防护用品也不到位,最大限度压榨廉价劳动力,每天让劳动者工作12—14小时,没有节假日,也不给加班费。用人单位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而不能“以人为本”,造成工人因工作强度太大,精神过度集中紧张,没能得到有效排解,既没有加班工资又没得到人文关怀,致使劳动纠纷不断,劳动争议升级。



  (三)劳动者法治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随着法治社会的来临,制度不断完善,程序不断规范,劳动者慢慢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这是引发劳动争议问题最重要的一个原因。现在,劳动者学会办理事情的时候依据法律,遇到事情的时候会寻找法律,解决问题的时候会运用法律,化解矛盾的时候会依靠法律,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扞卫了自己的合理合法权益。不再像以前一样,劳动者处于被动状态,对公司企业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现象,通过采取“忍”、“让”、“退”的态度,任凭企业公司处理。所以,正是由于劳动者法治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就更会注重自身劳动权益的保护,只要公司企业侵犯了劳动者的合理合法权益时,他们就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扞卫自己的权益,从而导致劳动争议案件呈“井喷”式增长。



  二、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应对之策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劳动关系也呈现出“利益对抗”、“权益失衡”的特征,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就寻找劳动合同的“真空期”,钻研法律法规的“空档口”,导致劳动争议案件出现“井喷”式增长。为保障劳动者的合理合法权益,促使劳动关系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工会组织,承担着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任务,是构架企业和员工之间的桥梁。所以,用人单位应及时建立工会组织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会法》第6章第28条也进行了规定,指出工会可参与争议调解工作。《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条也指出,当劳动争议纠纷已经发生后,劳动者可通过工会或第三方组织,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沟通,促成和解。所以企业中的工会,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为公司和员工搭建好沟通交流平台,可组织一些富有特色、富有创意、富有活力的文化体育活动,可向企业领导建议,优化工作场所环境,也可为企业员工创设一些合法的福利待遇,增加员工的幸福指数,规避劳动争议和劳动纠纷。



  (二)建章立制约束用人单位法律行为



  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全劳动相关规章管理制度,使劳动法律法规在本公司、本企业“落地生根”,并能“生根发芽”,确保劳动者的合理合法权益不受干扰。用人单位应遵循合法原则、民主原则、以及公正原则,坚持企业条例内容合法、条例施行手段合法,将民主提上议事日程,保证职工的决策参与权,同时对企业权利与义务进行合法限制和明确划分。比如五险一金,在设计劳动合同时,就要对劳动内容和法律未尽事宜做出详细、具体的的规定,使企业和劳动者双方都明了,防止劳动争议发生。



  (三)完善法规为处理劳动争议提供遵循



  现在劳动立法条例较多,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几部重要法律法规,这些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提供重要依据。但因为没有统一规范的法律条文,存在九龙治水现象。建议:组织专门人员,梳理劳动关系的各种法律法条,建立一套完备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为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提供遵循。这样,当劳动争议发生时,就可以找到相对应(独一)的法条进行裁决,而不是找多个法条却裁决不了,因为每个法条对应一个处理结果,多个法条就对应多个结果,这样让裁决者有法难依。



  三、结束语



  劳资关系一直是备受关注的关系,劳资关系稳定,则有利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长期向好发展;劳资关系不稳定,则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是一种“摧残”,不仅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还影响劳动者的个人收益,对双方都不利。本文通过对劳动争议纠纷这一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探讨产生的原因,进而提出应对之策,强调企业规范用工管理,遵守法律法规,突出人文关怀,从源头上杜绝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1]黄景洲.企业劳动争议的管理与防范[J].人才资源开发,2006.

  [2]张倜.劳动关系管理[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6.

  [3]赵颖颖.劳动争议纠纷的成因及对策[J].江苏经济报,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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