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治白癜风致二级伤残不申请鉴定举证不能
发布日期:2020-07-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不申请鉴定为举证不能
该案主市法官认为,医院未就医院对张先生的诊断治疗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申请鉴定,应认定医院举证不能,医院应赔偿张先生因治疗白癫风所造成损害的全部经济损失。
该案主审法官认为,医院未就医院对张先生的诊断治疗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申请鉴定,应认定医院举证不能,医院应赔偿张先生因治疗白癫风所造成损害的全部经济损失。
家住胶州市的张先生患有白癜风。2004年8月,他看到广告上说胶州市某医院治疗白癜风效果好,便到此医院白癜风专科,由一位高大夫负责治疗并签订治疗协议。治疗一段时间后,出现身体不适。12月,张先生到其他医院就诊,被诊断为脊髓病变、急性脊髓炎,住院治疗28天。2005年1月,他又到青岛市区医院就诊,被诊断为急性脊髓炎、生活性汞中毒,住院治疗24天两次住院共花医疗费28590.76元。
2006年6月,经鉴定,张先生T10以下平面脊髓损害致截瘫、肌力I级,构成Ⅱ级伤残;他生活自理的五项中四项需要护理完成,护理依赖程度为大部分护理依赖。张先生起诉要求胶州市某医院赔偿全部经济损失,但医院认为高大夫已退休,专科已撤掉,双方不存在医患关系。
原审法院认为,根据证据,高大夫是白癫风专科工作人员,双方存在医患关系,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医院如确有证据证明应由高大夫承担责任,可另行向高大夫追偿。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张先生各项赔偿共计27万余元。宣判后医院不服,上诉中院被驳回,维持原判。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新生儿死亡患方“拒绝”尸检,起诉医院赔偿39万能否得到支持?
- 72岁患者术后放弃治疗死亡,家属起诉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本律师为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撰写的《患方陈述意见》,被鉴定机构采纳。
- 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现将本案民事起诉状予以发布。
- 王某诉北京阜外医院(西城区)冠脉造影出现夹层并发症,术后并发心梗最终患者去世医疗
- 患者羊水栓塞7年后死亡,医院为何被判全责赔偿337万?丨医法汇
- 患者入院4天自缢身亡,家属起诉医院赔偿98万丨医法汇
- 患者烧伤入院,15天后吐血而亡,家属起诉医院索赔165万丨医法汇
- 输错液3天后患者死亡,家属调解后又起诉索赔115万
- 患者在医院摔伤,5天后死亡,家属起诉医院索赔67万丨医法汇
- 70岁患者被注射过期药品,两年后死亡,医院被索赔93万丨医法汇
- 36岁女士美容术后乳房结节、眼角疤痕,起诉医院索赔13万丨医法汇
- 患者3年内住院11次,造成7级伤残,3家医院谁担责丨医法汇
- 38岁患者手术麻醉后昏迷不醒,起诉医院索赔480万
- 产妇分娩时下蹲5分钟,医院赔偿10万元丨医法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