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要怎么明确车辆解押和过户的条款-一般方法和重点思路
发布日期:2020-07-27 作者:庄荣华律师
离婚后约定的车辆解押、过户
(标准案例示范 )
律师讲解步骤与技巧
(2019-5-28结案)
鼓楼法院离婚后财产案件
遭遇:
因双方离婚协议约定了车辆离婚后由女方过户至男方名下
但离婚后女方因其他原因拒绝过户
诉讼决心:
无路可退!!!
目标:
履行离婚协议
诉讼简要经过:
法院通知---开庭---2019年5月28日彻底办结
南京鼓楼区法院-少年家事庭-刘桂占法官
案件结果:
1、对方依法配合我方解押、过户车辆至我方名下
本案属于快速调解,快速达成一致
下午2点开始,法庭快速促成双方进行实质性判断
并且不断的将双方的意见浓缩为调解方案意见
在双方有出入之时,法庭也进行法律释明和规则解释
最终双方又在调解书进行了大约一个小时的沟通和协商
最终全面达成一致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小技巧
对方因探视权、抚养费有意见不可以影响财产履行问题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 2019)苏民初号
原告:A,男,汉族,现住南京市江宁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XX。
被告:B,女,汉族,住南京市鼓楼区。
原告A与被告B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06年2月16日登记结婚,于2018年7月7日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约定苏A轿车一辆归原告所有,车贷由原告承担,车辆登记在被告名下,该车辆的车贷目前已全部结清。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被告B于2019年7月31日前办理完毕轿车一辆的解押手续,并于2019年7月31日前将该车辆过户登记至原告A名下。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900元,由原告A承担(此款原告已经全额预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转为南京专业一线家事律师,很多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
都非常容易转化为调解离婚或者协议离婚
因此双方之间的分歧,一旦走进法庭就会有专业法官和书记员
对于法律进行释明和解读,非常容易让一方放弃错误的坚持
最终使得双方在法律框架之内找到相互的平衡
由此找到最恰当的方式方法促进双方快速离婚、和平离婚、合理离婚
是婚姻家事律师的基本功和必修课
这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
律师点评:
每一个离婚案件几乎都涉及到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分割的范围通常都非常巨大。
离婚决定的事项远远比结婚要多,好的离婚结果能够影响自己的一生和家人孩子的一生。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推荐律师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广州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上海长宁区
周文才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成都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广西柳州
马恩杰律师
江苏苏州
江苏苏州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西安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黑河
黑龙江黑河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重大变化!法释[2024]1号:彩礼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共7条)|2024.2.1起施行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给付彩礼,何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
- 婚前个人积蓄婚后变化部分的归属
- 夫妻按份共有的房产,离婚时能否直接按照登记份额分割?
- 【成功案例】孩子高考冲刺期,男方辱骂恐吓孩子,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 房产证登记男方1%女方99%,离婚时按份分割还是均分?
- 离婚分的房子,事后因前夫债务被执行?
- 北京高院:未经配偶同意,炒股亏损属于重大过错
- 离婚又复婚,第一份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 未婚女性寻求代孕合法吗?
- 分居满一年就能判离婚?
- 部分子女先于父母去世,孙子女能否继承房屋
- 孩子的抚养权,谁有钱就判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