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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孕期或哺乳期女职工可否延迟复工?

发布日期:2020-08-06    作者:杜红涛律师

疫情期间,孕期或哺乳期女职工可否延迟复工?

        答:对于因疫情影响不能返岗复工的女职工,经与女职工协商一致,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女职工带薪年休假,也可以通过安排企业自设的福利假、实行休息日调休等形式合理安排女职工休息休假,保障孕期或哺乳期女职工合法权益。经协商一致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按相关假的规定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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