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某妨害公务案
周某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2)川刑初字第160号
公诉机关周某市川汇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周某某。文盲,农民。因涉嫌妨害公务于2012年4月10日被周某市公安局第一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妨害公务罪经周某市川汇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2年5月3日被周某市公安局第一分局执行逮捕。2012年6月1日被周某市川汇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指定辩护人张春艳,河南豫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某市川汇区人民检察院以周某检刑诉(2012)13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某某犯妨害公务罪,于2012年6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周某市川汇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周某某及其指定辩护人张春艳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周某市川汇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周某市农科院在周某市现代农业示范某地建设围墙,有群众多次阻止施工。2012年4月10日上午,有部分群众阻碍施工拒不离开,12时许,施工队打电话报警,接警后民警来到现场维持秩序。在劝解过程中,被告人周某某在现场大声辱骂民警,并在民警欲将其离开时,将执勤民警杜某某右胳膊咬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要求依法惩处,并提供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公诉机关当庭提出判处被告人周某某管制刑的量刑建议。
被告人周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与量刑建议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指定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量刑无异议。
经审理查明,周某市农科院在周某市现代农业示范某地建设围墙,有群众多次阻止施工。2012年4月10日上午,有部分群众阻碍施工拒不离开,12时许,施工队打电话报警,接警后民警来到现场维持秩序。在劝解过程中,被告人周某某在现场大声辱骂民警,并在民警欲将其离开时,将执勤民警杜某某右胳膊咬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上述事实,被告人周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害人杜某某陈述,证人李某甲、张某某、王某某、于某某、刘某某、范某某、任某某、李某乙、黄某证言,书证报案记录、户籍证明、谅解书,鉴定结论及伤情照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某使用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和事实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周某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本院予以采纳。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周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管制二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河南省周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审判长刘某君
审判员刘某兵
审判员张莉莉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书记员朱艳豪
- 我有个朋友现在被关在看守所。通知书上写的是涉嫌妨害公务被刑事拘留 4个回答0
- 我有一个朋友喝醉酒后,被判为妨害公务,已经被拘留了20天,然后给了 8个回答0
- 和警察撕扯,不是一个人,共七个,就被定最高的妨害公务,我丈夫就离 7个回答0
- 妨害公务刑事拘留,轻微伤!就因为没有配合交警受伤,胳膊和腰破了皮 11个回答0
- 妨害公务 0个回答25
- 高密市法院办理的盗窃石油案件
- 潍坊寿光关于“救助义务”纠纷的刑事辩护案例
- 湖北老河口法院集中宣判电信网络犯罪案件
- 私自侵吞账外资金400万元 一公司财务人员获刑
- 为修复公司信用伪造自动履行证明书
- 假“茅”当真“茅”,难道是酒在壮胆?
- 上海普通盗窃罪立案起点,是1千,还是2千?
- 魏xx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 王XX、徐XX、闫XX等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标罪犯罪应该如何辩护及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刑事合规不起诉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高利转贷案,以高利转贷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 点燃杂树引发森林火灾 男子获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
- “千年鸟道”遭遇“鸟盗”
- 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持续施暴
- 把自身的过敏体质开发成“生财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