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物权法讲义:担保物权的善意取得
发布日期:2020-09-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第三款,善意取得他物权的,参照关于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虽如此,对担保物权的善意取得,须注意:
①善意取得质权、抵押权,不要求具备“以合理的价格受让”这一要件。因为抵押合同与质押合同均属单务、无偿合同(见【例1】)。
②不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以办理抵押登记为构成要件;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并不以“登记”或者“交付”为构成要件(见【例2】)。
③动产质权的善意取得以动产交付为构成要件,但是,占有改定的交付方式不发生动产质权的善意取得。
【例1】甲将自己的相机交给乙保管。丙欲向丁借款5万元,丁要求丙提供担保。丙找到乙,乙谎称自己是相机的所有权人,将该相机质押给不知情的丁,并交付相机。丁善意取得对相机的质权。①乙、丁间的质押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当然,属于效力待定),谈不上要求丁支付合理价格的问题。②故:以合理的价格受让不是善意取得抵押权、质权的构成要件。
【例2】甲将自己的相机交给乙保管,乙擅自以自己的名义抵押给不知情的丙,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①以合理的价格受让以及登记(交付)均非善意取得动产抵押权之构成要件。②丙虽善意取得相机之抵押权,由于没有登记,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例3】甲将汽车出租给乙,乙将汽车送到丙处修理,因乙不支付到期修理费,丙将汽车留置。①《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必须为债务人所有,否则不能成立留置权。③但留置权可以善意取得,在本例中,虽然乙不是汽车的所有权人,只要丙不知道汽车不归乙所有(相反,丙以为汽车就是乙的),并且符合留置权成立的其他条件, 丙就可以善意取得留置权。③可见,善意取得留置权与善意取得抵押权、质权的构造不同。后者以无权处分为前提条件。而留置权的善意取得不涉及法律行为,故与无权处分无涉。
【真题研习】甲为乙的债权人,乙将其电动车出质于甲。现甲为了向丙借款,未经乙同意将电动车出质于丙,丙不知此车为乙所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丙因善意取得而享有质权
B.因未经乙的同意丙不能取得质权
C.甲对电动车的毁损、灭失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
D.对电动车毁损、灭失,乙可向丙索赔
【答案】ACD
相关法律问题
- 关于司法考试担保物权问题?请高人指教 1个回答0
- 司法考试通过后,在苏州地区,前景怎么样? 3个回答15
- 司法考试 0个回答0
- 请问,我的专业是司法助理,可以参加2011的司法考试吗 2个回答0
- 这样算善意取得吗 1个回答5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92.关于该土地使用权由划拨转为出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56.《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规定规定:“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列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规定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
- 55.贾律师在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辩护意见中写到:“首先,被告人刘某只是为了满足其上网玩耍的欲望,实施了秘密窃取少量财物的行为,主观恶性不大;其次,本省盗窃罪的
- 54.关于法律论证中外部证成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53.,张某请风水先生选了块墓地安葬亡父,下葬时却挖到十年前安葬的刘某父亲的棺木,张某将该棺木锯下一角,紧贴着安葬了自己父亲。后刘某发觉,以故意损害他人财物为由
- 52.司法审判中,当处于同一位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某个问题上有不同规定时,法官可以依据下列哪些法的适用原则进行审判?
- 51.关于法律规则、法律条文与语言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28.关于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可以从事的生产活动,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
- 27.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26.关于增值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25.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
- 24.对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作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关于刑罚的具体运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关于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可以从事的生产活动,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
-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