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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关系中未一同起诉的其他继承人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吗?

发布日期:2020-10-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第54条规定,在继承遗产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当然,如果未共同起诉的部分继承人就所争议的遗产享有遗嘱继承权,则享有遗嘱继承权的继承人应作为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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